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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24-11-18点击率:

   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学生数划拨到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各年级专业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一、综合测评的程序

综合测评的工作程序依次为:本专业年级测评小组测评和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审定。

年级测评小组由班干部、研究生代表、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组成,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向全班同学公开。

学院测评领导小组由院学位委员会成员,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审查学院测评结果。

二、综合测评的内容

综合测评以上一学年为考核周期,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A思想政治表现;B加权学习成绩;C主持项目;D学术成果;E获奖(科研奖励、专业比赛)。各项得分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特别提示:在历年国家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已经申报并获奖的材料不再受理人文社科等交叉学科相关成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计分公式为:

研一年级:

按照以下标准由学院测评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评选

1)参评对象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2)新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1. 推免生享受一等奖学金;少骨计划原则上不低于三等奖学金;

2. 以入学总评成绩作为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3. 同一专业类别内的所有参评者总分由高往低排序,依次取满各等级奖学金名额;

4. 如遇学生总评成绩相等,本校考生办学层次高于本校的考生优先;

5. 获评奖学金的考生,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奖学金取消。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后期变更培养类别的,不参与本次奖学金评定

研二年级:

A思政

B加权成绩

C主持项目

D学术成果

E奖励

总分







研三年级:

A思政

C主持项目

D学术成果

E奖励

总分






三、计分标准

A  思想政治表现

思想政治表现计分标准

项目

细目

计分标准

思想政治基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心学院研究生工作,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导师和班主任工作安排。对以下行为作扣分处理

本项满分80分,分别由本年级专业学生(0-40分)、班主任和导师(0-40分)测评得出

减扣行为(供考核人员掌握使用

计分标准

(分/次)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导师、班主任工作安排

-0.5

不遵守研究室管理规定,有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在研究室做饭、通宵就寝等违规行为。

-1

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的。

取消参评资格

学科之外的各类比赛、文体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12、9、6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9、6、3

厅局级、校级一、二、三等奖

6、4、2

院级一、二、三等奖

3、2、1

政治思想品德荣誉称号

获国家级、省级、地方政府机关、校党委或校行政、学校职能部门或校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扬者、学院(室、中心、所)党委下文表彰者

12、9、6、3、2、1

学生干部、社团组织要求任期一年及以上

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研究生学报社社长

5

院研究生会主席、研究生学报社副社长、主编、院(室、所、中心)研究生党支部正、副书记、校研究生会副秘书长、部长

4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研究生学报社副主编、年级大班长、团支部书记、院(室、所、中心)研究生党支部委员

3

院研究生会正副部长、校研究生分会工作人员、研究生学报社编辑、团支部委员、班委委员、各小班(专业)班长

2

小班(专业)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等

1

注:1.所有比赛和荣誉称号均以正式表彰文件或证书证明;

2. 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3. 一人担任多项班委职务要求任期在一年及以上按照职务对应可累加计分不超过2项;

4. 团体活动获奖按照对应级别赋分,成员均摊测算系数,但不低于0.2;

5. 对于细则内未界定的其他奖项或表彰,由年级测评小组讨论决定。

B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计分=所有课程加权成绩成绩由研究生秘书从系统导出

C主持项目

项目计分标准

项目等级

计分标准(分/项)

国家级项目


20

省(部)级项目

15

厅局级项目

10

校级项目

5

横向项目

100万以上

50

50万-100万

20

10万—50万

10

注:1.项目主持人只认针对资助学生的项目,该项目由学生撰写申请书,并获批

2. 纵向项目主持人以项目立项书为准

3、横向项目主持人以系统上《湖北大学横向(或自主)科研立项审查表》项目负责人为准参与项目不计分

D学术成果计分

学术成果计分标准

类别

计分标准

 




论文类





自然/人文

一类高水平期刊

100分/篇

1、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2、不同级别的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

3、刊物级别以《湖北大学自然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校科发字〔2022〕1号>《湖北大学自然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增补)》<校科发字〔2024〕8号>、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校社科字〔2022〕2号>规定的刊物级别为准;

4、所有论文要求为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只取第一位;

5、所有论文要求正式出版或网络首发,有接收函但暂未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著作加分均应有书籍原件证实

6、学院自编、自发出版的刊物(无公开出版号)录用的论文不予加分;

7、在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会议论文要求提供参会议程、照片以及录入该文的论文集,否则,不予加分;

8.会议论文如被SCI或EI检索,按检索论文计分;

9、同一篇论文在不同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均计最高分,不累加。

10、若杂志同时被SCI或SSCI收录,取最高分区若要求按SSCI认定,需提供检索报告

11、参编著作字数由导师提供说明,同一本著作只能一人使用。

二类高水平期刊

80分/篇

三类高水平期刊

50分/篇

自然四类高水平期刊

30分/篇

EI

25分/篇

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

5分/篇

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的且收入论文集的论文

5分/篇

仅收入论文集,未作学术报告的论文

2/篇

著作

独自出版学术专著

25分/部

独自出版学术译著

20分/部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5万字

1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

2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5万字

15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2万字

10分/部

专利类

国家发明专利和鉴定成果排名位次1、2、3

30、20、10

国家发明专利第一署名,或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加30分;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应有专利申请号,若未授不计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计分;专利、鉴定成果证书出现申请人姓名有效;产权为湖北大学

实用新型专利排名位次1、2、3

10、5、1

E科研成果获奖或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计分

科研成果获奖、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计分标准

获奖等级

计分标准

(分/项)

说明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805030

1、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2、获奖成果是团队合作项目按如下规则测算计分系数后,折算分值。两人团队,按排名第一0.6,第二0.4;三人团队,按按排名第一0.5,第二0.3,第三0.2;四人团队,按排名第一0.5,第二0.3,第三0.1,第四0.1;五人团队,按排名第一0.4,第二0.3,第三0.1,第四0.1.第五0.1;六人团队,按排名第一0.4,第二0.2,第三0.1,第四0.1.第五0.1,第六0.1;七人及以上团队,前三人分别按照0.4、0.2、0.1,余下部分由其他人均摊。

3、若该成果获奖后,又在刊物、报纸等发表者,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4、获奖成果均应提供证书原件,成果以出现申请者姓名有效;

5、不分等次的专业评比获奖按相应级别最低等次计分。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251510

厅局级、校级一、二、三等奖

643


院级一、二、三等奖


321

注意事项

1.成果认定时间范围:研三年级,上一学年度学业奖学金评选之后获得的成果,即成果获得时间为202311月1日-20241118日期间;研二年级,从2023910-20241118日期间。

2.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只取排名第一的作者。

3.同一学年度成果在奖学金评定中只使用一次,不重复使用

4.学术成果

科研成果获奖计分部分,所获奖项必须科研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

专业技能比赛获奖依据《湖北大学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校研字﹝2019﹞6号)附件1目录执行,未列在目录上的与专业相关的技能比赛获奖按照院级计分。

科研论文及著作计分部分,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有接收函但暂未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

著作加分应有书籍原件证实且书籍必须有出版社。

5.如出现同分,增加课程加权成绩进行排名如加权成绩相同,增加英语六级成绩进行排名。

6.研究生测算排名作为学业奖学金评审的重要依据,并参考导师意见,最终结果需经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表现审定。


                                             资源环境学院

                                           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