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1.我院选拔博士研究生由“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两种方式组成。
2.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任副组长、博导代表任成员的审核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录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类别 |
申请条件(须全部满足) |
备注 |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
1.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
可以招收校外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1名 |
硕博连读:2+3 |
1、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个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推荐; 3、本校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硕士生、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招录的硕士生、专项计划招录的硕士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4、考生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和申请博士专业应在相同或相近的一级学科; 5、通过英语六级; 6、以第一署名,在SCI二区(以中科院分区为准)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1篇研究型论文; 7、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无重修和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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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缴费(2024年1月10日-3月29日):
考生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履行正常的报名手续(报名、缴费、网上确认等)。
(二)提交申请材料(网报结束后一周内):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或《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网报系统内下载)盖章原件;
2.身份证、学位及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校在读硕士生可提交校园卡或学生证;持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的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原件;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拟报导师除外)签字、专家所在单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原件;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6.硕士期间工作的总结报告;
7.关于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复印件;
8.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的,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9.各类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电子档材料发送时,请在邮件中备注报考意向导师,如意向导师有变化调整的,请及时邮件联系并予以确认,以最终的邮件和相关确认信息为准。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放置于同一压缩包内,以考生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wusi@hubu.edu.cn ,邮件标题为“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申请材料-申请类别-姓名”,例: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申请材料-2+3硕博连读-张三。该邮箱仅供接收申请材料,不作咨询或其他用途。
同时,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原件单独放置,复印件按上文所示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纸质材料须通过邮政EMS于指定时间内寄发,备注栏注明“博士报名+报名号”,或由考生本人送达。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资源环境学院207,收件人:吴思,电话:027-88661699-8001,邮编:430062。
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取消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核
1.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2.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考生应自行留意官网发布消息。其中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四、综合考核
本院通过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评定初试考核成绩,确定复试考核名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一)初试
1.外国语
考生提供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GRE等或公开发表的用英语撰写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考核小组根据相应标准来给考生材料进行外国语成绩的赋分。总分100分。
2.专业课
(1)业务课一:基础理论知识考核
成绩根据考生的科研成果(25分)和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75分)评分。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专利和获奖等。总分100分。
(2)业务课二:专业素养与科研能力考核
成绩根据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50分)及考生的培养潜力(50分)评分。总分100分。
(二)复试
学院根据初试成绩排序及当年招考计划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为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等内容,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总分100分。
1.外语水平
包括相关专业中文文献翻译等环节,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2.学术素养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如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包括个人陈述和考官专业知识考察和提问等环节。
3.培养潜质
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核时间
我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安排具体时间见资源环境学院官网有关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
六、考核成绩
1.考核结束后2天内,在我院网站分别公布初试成绩和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和总评成绩,公示时间均为3天,公示网站为http://zhxy.hubu.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1699-8001 联系人:吴老师
邮箱:wusi@hubu.edu.cn
2.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综合能力各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初试成绩=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其中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即为总评成绩。
按以下办法计算总评成绩,总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评成绩=外国语×20%+业务课一×30%+业务课二×20%+综合能力×30%。
3.复试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
(1)按照考生报考类别: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分开排序。
(2)各类别按考生的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单科不合格、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被录取。
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资源环境学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