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党委文件精神,11月27日,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重点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文件精神,同时对各党支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回头看。学院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支部书记参会,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李兆华主持。
李兆华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决定》精神与全体参会人员作经验交流,他指出省委的《决定》通篇体现三个字“严”,“率”,“责”。充分体现了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坚决态度,直面问题的政治品格,标本兼治的科学方法,执政为民的宗旨观念,动真碰硬的担当精神,这个《决定》是对全省各级党组织的要求,我们要不打折扣地坚决贯彻执行。他强调各党支部书记要抓住学习重点,以突出抓好《准则》《条例》学习贯彻为契机,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夯实全院师生党员坚定信念、践行信仰的思想根基。各参会人员也纷纷结合本职工作交流了学习体会。
随后,院党委副书记李明传达了校党委文件《关于开展“支部好案例、书记好党课、党员好故事”评选活动的通知》,同时带头领学《湖北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最后,李兆华代表学院党委就学院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提出要求:一是学习。全院广大师生党员,要按照中央、省委、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带头学习全会精神;二是拥护。全院师生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三是准则。全院师生党员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主线,严格对照《准则》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工作;四是监督。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按照要求严格做好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学院党政议事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各党支部也要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