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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21-04-28点击率: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

生态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6

备注:

拟招生人数按照“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数-已录取硕博连读、申请-审核考生人数”确定。

二、录取分数线

1.初试成绩要求

单科线:英语≥45分

2.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单项不低于60分。

3.总评成绩要求

总评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操作规范,计划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2.考生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3.学院加强对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复审,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期提供证明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考生的就业类别和报考就业类别一致,不得更改。

5.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须在拟录取阶段明确,后期原则上不得更改。





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1年428